房子遗产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子遗产过户指的是当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通过法定程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房子遗产过户所需的手续: 首先是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遗产过户的首要步骤,因为只有确认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才能启动后续的继承程序。你可以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这是对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官方确认文件。 接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该公证是确定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重要环节。你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这里要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如果是遗嘱继承,还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然后进行房屋测绘。你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测绘的目的是确定房屋的准确面积和位置等信息,确保产权登记的准确性。 最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测绘成果或者附图(原件)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在办理房子遗产过户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范围,为整个过户手续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