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服务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听说要进行评估。但我不太清楚房屋拆迁评估服务具体是怎么回事,评估流程是怎样的,评估机构怎么选,评估结果不合理又该怎么办,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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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服务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等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这对于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从评估机构的选定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评估机构的选择上是有一定话语权的,并非由拆迁方单方面决定。 关于评估流程,首先评估机构会进行前期准备,收集被拆迁房屋的相关资料,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面积、结构等信息。然后进行实地查勘,对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调查记录。之后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实地查勘情况,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计算,最终出具评估报告。 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当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时,被拆迁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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