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房子子女如何继承?


老人的房子子女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 首先是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比如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等,其配偶、子女、父母就可按法定顺序继承房产。 其次是遗嘱继承。《民法典》规定老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于房产进行分配。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只要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按遗嘱来确定子女对房子的继承份额等。比如老人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某个子女,那就在老人去世后按遗嘱执行。 最后是遗赠扶养协议。如果老人和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他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老人去世后房子等遗产就归扶养人所有。当老人去世后,就按协议来处理房子的继承问题。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办理房产继承时,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带上相关协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去做遗产公证,之后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按法定继承,同样先做遗产公证再办过户。如果继承人之间出现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