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开发商违约金具体是怎么算的?
最近买了贵阳开发商的房子,结果遇到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计算违约金。想了解一下贵阳这边开发商违约金计算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方法,不同违约情况是不是计算方式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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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开发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购房双方与开发商事先有商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若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需依据违约状况支付相应违约金或制定了损失赔偿金核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若延期交房每日支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那就按此标准计算。 其次,如果合同中未做具体规定,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可以再协商损失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额外产生了租房费用等损失,这些合理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另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那么就要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在房产开发领域,一些习惯性做法是开发商若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需支付定期固定比例的延期交付违约利息,通常依据每日2%-5%之间的比率来进行,但这并非法定标准。还有一些情况,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每日房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过具体也要看实际情况。总之,具体的违约金计算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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