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医疗期是多久的时间?
我是一名劳动者,最近生病需要请假治疗。但我不太清楚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到底有多长。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几年了,担心请假时间长了会影响工作和收入,也怕违反单位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劳动者医疗期的具体时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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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确定医疗期的时长主要依据两个因素,一是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二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此外,该规定第四条还提到,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也就是说,医疗期是累计计算的,并非连续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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