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拖欠工资多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后,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且,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简单来说,就是从你离职后发现工资被拖欠,或者应该知道工资被拖欠了,在一年的时间内都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一年的时间规定很重要,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会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这里还涉及到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如果在这一年期间,你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比如找公司负责人要求发放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答应给你发工资,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你不能在这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讲,离职时单位就该结清工资,若没结清,就已经构成拖欠工资。不过在实际中,还是建议先和用人单位友好沟通,协商解决工资问题,若协商不成,再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中断: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