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向公司申请?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道应该提前多久向公司申请。我担心如果申请时间不对,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怕违反相关规定。所以想问问,到底要提前几天申请才符合法律要求呢?
展开


在法律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提前申请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下面来分别介绍。 对于劳动者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如果是正式员工,打算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比如写辞职信,然后交给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而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行,通知形式不局限于书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某些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下,单位要么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