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下限中的最低工资是怎么回事?
我刚参加工作,不太懂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听说有价格下限和最低工资的说法,我想知道最低工资是怎么确定的,企业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会有什么后果,价格下限和最低工资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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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价格下限和最低工资的概念。价格下限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一行业或者保护某类人群的利益,规定的某种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最低水平,它不能低于这个标准。而最低工资就是价格下限在劳动力市场的一种体现,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在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就意味着,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只要劳动者正常工作了,企业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数额。 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价格下限中的最低工资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防止企业过度压低工资,保障劳动者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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