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就是最低工资吗?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合同里写了底薪。我不太明白,这个底薪是不是就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呢?我担心公司给的底薪低于最低工资,那我的权益不就受损了。想问问大家,底薪和最低工资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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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和最低工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底薪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获得的基本劳动报酬。它是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岗位需求等因素,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底薪的具体数额。 而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来制定和调整的,具有强制性。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劳动者的工作绩效不佳或者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况,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底薪不一定就是最低工资,它可能高于、等于或者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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