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辞职五次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我在三个月内辞职了五次,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能拿到多少赔偿金。不太清楚是按每次辞职单独算,还是整体看这三个月的情况,也不确定哪些情况有赔偿,哪些没有,所以想具体了解下赔偿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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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三个月辞职五次能不能获得赔偿金以及能获得多少,关键在于辞职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比如单纯觉得工作不喜欢、工资低等个人因素,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对于劳动者主动因个人原因离职,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要给予补偿。 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那劳动者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工资少发、迟发;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六个月但是小于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您是三个月辞职五次,工作时间肯定不满六个月,若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的情形,正常是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过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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