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解雇的员工能得到多少补偿金?


试用期被解雇的员工是否能获得补偿金以及能获得多少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定过错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例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据此解雇员工,就无需支付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0条(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第41条(比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等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在试用期工作了3个月后被用人单位依据第40条规定合法辞退,由于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除了上述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例如,员工在试用期表现正常,没有出现法定的可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却无故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