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要点。 首先,要明确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只有属于这些范围内的争议,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接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你的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以及能够证明你主张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然后,确定管辖的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可以选择方便自己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 之后,就可以去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你的申请,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最后,就是等待仲裁开庭。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审理时,你需要在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等。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