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要如何避免一房二卖的情况呢?
我看中了一套期房,很担心在等待交房的过程中出现一房二卖的问题,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方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以及相关的法律保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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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期房一房二卖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核查相关证件。在交订金前,务必仔细核实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所购房产在可销售范围内。还需查看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确认其运营资质合规。若开发商无相关资质,购房合同可能无效。例如,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售卖房屋,后续可能出现各种问题,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 其次,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即便手头资金充足,也建议选择按揭方式购房,分批次支付房款,以降低风险。这样即使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的损失也能相对减少。 再者,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很强的公示效力,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若不动产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受让该不动产的不能认定为善意受让人,能有效阻却第三人善意取得。 另外,还可利用网签制度。房地产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在网上公布并供相关当事人查询。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这也是防止“一房二卖”的有效途径之一。 最后,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并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支付首付款,以防范卖房者一房二卖并诈骗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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