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n+1补偿该如何计算?


辞退n+1补偿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对应的月数经济补偿,“1”则是代通知金,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首先,我们来看看“N”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7个月,那么“N”就是4,因为工作年限超过了3年半,按照规定要按4年计算,单位就需要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了1年零2个月,“N”就是1.5,单位要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后是“1”,也就是代通知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当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形且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就需要支付这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总结一下,辞退n+1补偿的计算公式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对应的月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这样算下来,劳动者就能清楚自己应得的辞退补偿金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