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赔偿金按基本工资怎么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赔偿金按基本工资算。我不太清楚具体怎么算,也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辞退赔偿金按基本工资算的话该怎么计算,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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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辞退赔偿金的概念。辞退赔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赔偿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并不是仅指基本工资。它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用人单位仅按照基本工资来计算辞退赔偿金,这很可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举例来说,若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这里是包含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由于工作年限超过3年不满3年半,按照规定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单位是违法辞退您,那么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3.5×5000×2 = 35000元。如果单位只按基本工资计算,给您的赔偿就会变少,损害了您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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