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房子在离婚后该怎么计算归属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但是对于婚前财产房子的归属问题不太清楚。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但是有贷款,婚后一起还的款,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算。还想了解下不同购房情况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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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计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甲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其次,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首付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是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资金支付的购房款。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收入偿还的贷款,其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应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根据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确定。比如,乙婚前首付买了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乙,但乙需要对配偶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若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按份共有。 总之,对于婚前财产房子在离婚后的计算归属,要根据具体的购房及还贷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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