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7个月辞职赔偿金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金和经济补偿是不同的概念。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而经济补偿是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行为,是劳动者自主的选择,所以单位通常不用给钱。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若属于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入职7个月,符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