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几年了,最近打算辞职。想知道要是主动辞职的话,赔偿金是怎么算的。不清楚在哪些情况下辞职能拿到赔偿,具体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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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自己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不得不辞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您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年限: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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