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索要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仲裁的基础,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接着,准备好相关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仲裁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劳动者要充分展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仲裁庭裁决劳动者胜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裁决结果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