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工资该如何进行仲裁?


当单位不给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仲裁的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先,你需要明确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单位不给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争议,在仲裁受理范围内。 接着是仲裁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仲裁。申请人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一般而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申请。 第二步,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如果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如果不受理,也会说明理由。 第三步,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第四步,仲裁裁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仲裁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你需要准备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