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不让辞职该如何索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想辞职,可公司却强迫我不能离职。我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要是我硬走又怕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向公司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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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强迫员工不能辞职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索赔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就可以合法离职。 如果公司强迫不让辞职,并且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比如公司扣押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入职新单位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索赔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违法,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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