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工伤如何索要赔偿?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小时工”,在法律上一般对应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当小时工遭遇工伤后,索要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要确定劳动关系。虽然小时工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但只要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小时工按照雇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工作,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并获取报酬,这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步,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伤认定通过,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四步,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小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小时工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