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变成烂尾楼该如何维权?


如果期房变成了烂尾楼,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首先是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在预定时间内将符合交付标准的商品房交给买受人,要是没按时履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发现楼盘烂尾,应尽快与开发商联系,深入沟通,了解烂尾原因,同时提出合理的退款、赔偿等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他们出面调解或协调,相关部门会依据职责促使开发商解决问题。 要是前面的方法都不行,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凭证、开发商违约的证明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所以通过诉讼,有可能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款、赔偿损失等。 此外,还可以向银行沟通,尝试申请停息挂账;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等。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管好所有相关证据,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相关概念: 停息挂账:是指借款人因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暂停按期计息的账务处理,所欠借款余额及利息账面趴着(即挂账)留待以后处理。 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