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烂尾楼该如何去维权?


如果购买到了烂尾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要求支付违约金。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约条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一般购房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具体金额,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时间较短,购房者可按逾期天数每日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 其次,考虑解除合同。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若开发商错过了约定交付期限,或者在购房者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都未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提出终止购房合同,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不过,如果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不建议立即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合同,开发商可能无力承担退还房款的义务,购房者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最后,法律途径维权。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流程一般如下:一是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必要材料,比如合同等相关佐证;二是起草民事诉讼状,详细说明事实经过、理由以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据,若有证据难以取得,可申请法院协助调取;三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讼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发出缴费通知书,按要求缴纳诉讼费用;四是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准时出席庭审,庭审中若认为法官与被告存在特殊关系可申请回避 。 相关概念: 解除合同:简单说就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在烂尾楼维权中,符合法定条件时购房者就有权利提出解除购房合同。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购房合同里约定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等违约情况时要支付给购房者的赔偿金额。 民事诉讼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用来详细说明纠纷情况和诉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