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现在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说合同到期就终止,不续签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具体要怎么给我赔偿呢?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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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时,赔偿情况分为合法终止和违法终止两种。 合法终止的情况下,一般是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要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二倍赔偿金。比如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就终止了与你的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赔偿你。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赔偿还有特别规定。像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总之,具体赔偿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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