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够评级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结果却不够评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是由单位赔还是有其他渠道?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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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够评级,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规定内合理的治疗伤病花费,由工伤保险来承担这笔钱。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这是为了补贴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 交通、食宿费方面,如果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意思就是去外地看病的交通、住宿和吃饭费用,单位按出差标准来给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期间就和正常上班拿的工资福利一样。 还有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安排人护理,那就要支付护理费。这是保障生活需要照顾的工伤职工有人护理。 这些赔偿规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即便不够评级,也能得到相应补偿,减少因工伤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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