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一年后没续期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一年到期了,之后没再续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算赔偿,想知道是公司给我赔偿还是我自己有什么问题导致不能续签就没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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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一年后没续期的赔偿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员工不续签,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那么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这里说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像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都算。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比如,你从2008年1月1日之后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另外,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不续签,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是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等。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就要一直履行下去。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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