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单位不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具体来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在单位工作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若工作了8个月,按一年计算,补偿1个月工资;工作4个月,则补偿半个月工资。 要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其次,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这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多个方面。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还是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单位不续签时一样。 另外,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起始计算时间,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标准通常比经济补偿金更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