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年假没有休怎么补偿?


当公司裁员时,如果员工有未休的年假,公司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职工年休假天数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公司的工作时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这里要注意,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且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面其实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单位实际额外支付的是200%的工资报酬。 举个例子,小张在公司工作3年了,年休假是5天,当年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是200天,公司当年度没有安排他休年假。那么,他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是(200÷365)×5≈2.74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应按2天计算。如果小张日工资是3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就是300×2×300% = 1800元 。 相关概念: 带薪年休假:就是职工依法享有的,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的假期,这是法律保障职工的一项福利。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指因为单位原因没有让职工休完应休年假,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给职工的补偿性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