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合同终止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单位要终止和我的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我想知道赔偿的标准和项目都有哪些,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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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工伤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密切相关。首先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需求,比如康复治疗等费用。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某省为例,可能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8个月等。 其次是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在上述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在重新就业方面面临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其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省规定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5个月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工伤职工在遇到合同终止的情况时,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当地标准来确定赔偿数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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