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他人公司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别人的公司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公司要怎么对我进行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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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他人公司发生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关于赔偿的流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总之,在他人公司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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