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不到级别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结果没达到级别。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是就没有赔偿了吗?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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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鉴定中,如果未达到伤残级别,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任何赔偿。虽然没有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但仍可享受一些其他的赔偿待遇。 首先是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因工伤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可以得到报销的。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所以,即使工伤鉴定未达到级别,受伤职工依然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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