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不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当遇到劳动监察大队不解决劳动争议问题时,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就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就赋予了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的权利。而劳动监察大队有义务依法处理这些举报和投诉。 若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履行好职责,不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你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可以向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要求他们督促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你的劳动争议问题。这是因为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你还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投诉。信访部门是政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部门。你可以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详细说明你的劳动争议情况以及劳动监察大队不解决问题的情况,他们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和反馈。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你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你认为劳动监察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你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劳动监察大队的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你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需要证明劳动监察大队有义务处理你的劳动争议问题却没有履行职责,请求法院判决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履行职责,解决你的劳动争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