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工作单位社保如何衔接?


当您换了工作单位,社保衔接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几个主要险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衔接办法。 对于养老保险,它是可以在不同单位之间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当您从原单位离职后,原单位会办理社保减员手续。之后,新单位会为您办理社保增员。如果您是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换工作,新单位直接办理增员后,您的养老保险就自然衔接上了。若跨统筹地区换工作,您需要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会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的衔接也很重要。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同一统筹地区换工作,和养老保险类似,原单位减员,新单位增员即可。跨统筹地区换工作时,在新就业地参保后,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般是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暂停和参保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提交参保凭证等资料申请转入。在转移期间,要注意避免医保断缴,因为断缴可能会影响您的医保待遇,比如生病就医时无法正常报销。 失业保险方面,根据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换工作过程中出现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您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会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您持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换工作时,只要新单位及时办理增员,您就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保障。但要注意,生育保险可能对连续缴费时间有要求,比如有些地区要求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一定月数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所以换工作时要关注这方面的规定,避免影响相关权益。总之,换工作单位后社保衔接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一般都能顺利完成,保障您的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