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的房产如何处理?

我公司经营不善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名下有几套房产,不知道这些房产在破产清算中要怎么处理,是直接拍卖吗,有没有相关的流程和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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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对于房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破产清算中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这里的房产就属于债务人财产范畴。 对于破产房产的处理,第一步通常是由管理人接管。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有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管理人接管房产后,会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估。这包括核实房产的产权情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以及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 接下来就是处置环节。一般情况下,管理人会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变现房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拍卖所得款项将纳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在清偿债务方面,也有明确的顺序。《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破产清算中的房产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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