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部门解散了但不赔偿该怎么处理?


当公司把部门解散却不给予赔偿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经济补偿就是公司因为某些合法原因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员工因为失去工作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部门解散属于上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公司就应该给予员工补偿。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遇到公司不赔偿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协商。坐下来好好沟通,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情况。 另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员工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然后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