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业编辞职后档案该如何处理?

我打算从事业单位辞职了,对档案处理这块不太懂。担心处理不好会影响以后的发展,像考公、评职称之类的。就想知道辞职后,档案具体该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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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辞职后,档案处理有相应的规范流程。 首先,原任职单位有责任依照相关规定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这是单位应尽的义务,保障员工档案能够顺利流转。 离职员工这边呢,需要前往本地的人才市场或其他具备档案管理职能的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 。这个“调档函”是很关键的文件,它就像是档案转移的通行证。 之后,凭借“调档函”,离职员工就可以向原先的工作单位申请将个人档案转移至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方面,《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提到,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档案处理的规则。 另外,如果辞职后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存放的权限,也可以将档案直接转到新单位。要是暂时没找到下家,也不能把档案留在自己手里,因为这样档案可能会变成死档,正确做法是咨询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请求开具档案调动说明,将档案调至人才中心存放。 相关概念: 调档函:是人事工作术语,是接收单位向拟调入人当前所在单位发出的调阅拟调入人个人人事档案的函件。 死档: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档案失去作用、无人管理、无法正常流转利用的档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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