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必须要转走吗
我刚从事业单位辞职,对档案的事情不太懂。现在还没确定新工作,不知道后续档案该怎么处理,就想问问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是不是一定要转走啊,不转走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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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并非绝对一定要立即转走,但从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转走档案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在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要用到。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九条,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如果辞职后很快有了新的聘用单位,那么就需要将档案、劳动关系 、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关系等,顺利地转入新单位的相关管理机构中。要是没有明确的新聘用单位,建议将个人档案存放至人才市场或其他具备档案托管资质的机构。虽然没有严格法律强制规定必须转走,但长期将档案留在原事业单位并不合适,原单位通常也不会一直保管 。而且后续一旦需要用到档案办理相关事项,没有及时转走可能会影响事情的办理进度和结果。 相关概念: 人事档案: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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