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该如何处置房东?
我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可房东老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不及时维修房屋设施等。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来‘处置’房东,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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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里,‘处置’房东其实就是指当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租客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房东没有做到这一点,比如没有及时交付房屋,或者房屋存在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却不维修,租客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当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和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也就是说,租客可以先要求房东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果房东不处理,租客可以自己先维修,之后让房东承担维修费用。要是因为维修影响了租客使用房屋,还能要求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如果房东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租客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租赁合同。比如房东擅自将房屋出售,并且要求租客马上搬走,这显然影响了租客的正常居住,租客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总之,在遇到房东违约的情况时,租客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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