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期房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期房的办理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期房的分割处置途径。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期房的归属和分割问题。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若协商无果,可请求社区委员会、村政府或雇主机构等部门介入调解房产分割纠纷。这些部门可以从中协调,帮助双方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倘若调解失败,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孩子利益优先、对女性与无过失方予以保护的原则做出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接着是关于房产证办理的问题。期房离婚后办产权证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要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和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不动产产权登记,房屋管理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产权证。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另外,如果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期房: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