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该如何认定?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调整业务方向,导致我的工作岗位没了,公司说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怎么认定的,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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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变化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一个较为关键的概念,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中经常会涉及到。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出现了一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认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该情况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例如,企业因为政府政策调整而必须进行产业转型,这就是客观存在的情况。其次,这种变化要达到重大的程度,并且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比如企业因为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场所被破坏,无法继续按照原合同安排员工工作,这就属于重大且难以预见的变化。 此外,这种变化还必须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只是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通过双方协商等方式仍然可以继续履行,那就不能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企业业务量有小幅度的波动,通过调整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仍然可以维持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在实际案例中,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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