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合理?


认定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合理,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变更具有可预测性。一般来说,如果原合同中事先列举了如不胜任合同约定岗位要求可变更的岗位,只要变更后的岗位基本适合劳动者,那么这种变更通常是合理合法的。例如合同已列明开发部不胜任调至车间、维修部等岗位。 其次,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要能胜任所变更的岗位。不同岗位对员工能力有不同要求,像开发部要求员工有创新能力,销售部要求具备市场开拓和沟通能力等。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是可能被认定为合理的。比如开发部员工知识老化,经评估后调岗就可能合理。 再者,合同变更是企业经营实际必需。由于市场变化多端,企业基于经营需要进行岗位调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合理的。比如老产品淘汰,新产品上市,老员工不适应新产品推广,经培训后仍不适应岗位要求,公司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者外地业务需求量大人员不够,将总部多余的业务员调至外地等情况。 另外,所变更岗位与原来岗位具有相关性。例如销售部经理调至普通销售员岗位,技术部主任调至普通技术员岗位等,对于保留员工就业仍具可操作性,一般情况下也属合理。不过,如果岗位变更带来工作压力、工作强度的增加,通常也应提高工资待遇。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不仅要在实体上符合合理性要求,在程序上也必须依法进行。 总之,判断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合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既要考虑企业经营需求,也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