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合同时因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突然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我不太同意。我担心如果因此解除合同,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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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合同时因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首先要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且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却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时,劳动合同不得变更,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如果是因为一些法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比如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等;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情况就较为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是否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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