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权证在离婚时怎么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套带不动产权证的房子。现在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分配方式呢?想了解具体的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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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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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不动产权证相关房产的分配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该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无论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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