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房子是老公名字该如何办理分割?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家里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分割,是直接归他,还是我也能分到一部分呢?具体的分割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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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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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老公名下的房屋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婚前的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该房屋是老公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归老公个人所有。 若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在老公名下,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分割方式:一是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是将房屋进行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要是房屋是老公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老公名下,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通常是由老公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 总之,在处理离婚房屋分割问题时,要结合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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