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该怎么计算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计算分割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若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一般应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 若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比如能证明购房款是婚前个人积蓄等。 **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五、有贷款的房屋** 离婚时涉及有贷款的房子,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等问题,若一方愿意承担剩余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可由该方继续还贷,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房屋实际价值、已支付贷款等因素确定;二是出售房屋,若双方都不愿要房或无法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可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剩余款项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一般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三是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贷款偿还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责任,一般会将房屋判给能更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一方,并由该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