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中区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在吴中区进行劳动仲裁,主要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受理机构。吴中区劳动者可以前往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官方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劳动纠纷进行仲裁。 其次,准备仲裁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需要准备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然后,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给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会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接着,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安排仲裁庭,并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仲裁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最后,执行仲裁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