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的社保该如何让公司补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就自己掏钱交了。现在我知道公司有义务给员工交社保,就想让公司补偿我自己交社保的钱。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找公司谈,还是走法律途径呢?希望了解下具体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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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自己缴纳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想要让公司补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先收集好自己缴纳社保费用的相关凭证,如缴费记录、发票等,然后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补偿要求,说明情况和依据,争取友好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可以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你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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