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如何进行n+1赔偿?
我入职还不满一年,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听说有n+1赔偿这回事,想知道具体是怎么算的,什么情况下我能拿到这个赔偿,该怎么去争取,要是公司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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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赔偿”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n”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对应的月数,“1”就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那么“n”就按照1来计算。假设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n”就是5000元×1 = 5000元。如果符合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1”就是额外再给你5000元,总共就是10000元。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需支付“n+1”赔偿一般是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不满一年的员工,赔偿标准可能是2n,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本身并没有犯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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