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予子女该如何办理?


房子赠予子女的办理过程,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详细了解。 首先是签署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房子赠与子女的情况下,父母作为赠与人,子女作为受赠人,双方需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房屋具体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等,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然后是进行赠与公证(非必经程序,但很多地方会要求)。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进行公证,但为了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很多人会选择办理赠与公证。办理公证时,赠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会对赠与行为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后,出具公证书。 接着是缴纳相关税费。房屋赠与涉及到一些税费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受赠人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税率由当地政府规定。印花税方面,赠与双方都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登记费等小额费用。 之后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有)、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到受赠人名下,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房屋赠与属于双方申请的情形。





